根据市委联动巡察工作统筹和区委巡察工作安排,六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将对15个被巡察党组织进行集中巡察。截至2023年3月1日,5个巡察组已分别进驻7个单位并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。
本轮巡察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、省委、市委、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,坚定政治巡察方向不动摇,坚持问题导向,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政治偏差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,促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。巡察监督的重点内容是“三个聚焦”,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、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、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。巡察工作将紧扣上级和区本级决策部署,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、惠民政策落实、民生改善、乡村振兴、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重点任务开展监督,着力发现和解决一批执行落实偏差、群众急难愁盼、组织建设短板等问题,达到以巡促改、以巡促建、以巡促治的目的。
巡察期间,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(不包括县级领导干部)以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,以及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如反映涉法涉诉、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其他问题,请按照《信访条例》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。
六届区委第三轮巡察首批进驻 巡察组联系方式一览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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巡察组 |
被巡察党组织 |
集中巡察时间 |
联系方式 |
联动交叉巡察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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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委宣传部(区融媒体中心) |
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|
联系电话:18328269814; 电子邮箱:zyyjqwxc5@163.com; 信访接待地点:区级机关办公区7号楼(禾邦大厦)917室; 意见箱设置地点:①雁江区正兴街209号雁江区行政服务大厅入口左侧外墙;②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4号楼区社保大厅正大门右侧;③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6号楼区信访接待中心正大门右侧;④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7号楼(禾邦大厦)入口左侧外墙。 |
区委第一巡察组 |
中和镇党委 |
2023年3月1日至4月14日 |
联系电话:15282207673; 电子邮箱:zyyjqwxc1@163.com; 信访接待地点:雁江区中和镇临空制造配套产业园中和镇人民政府三楼317办公室; 意见箱地址:①雁江区正兴街209号雁江区行政服务大厅入口左侧外墙;②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4号楼区社保大厅正大门右侧;③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6号楼区信访接待中心正大门右侧;④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7号楼(禾邦大厦)入口左侧外墙;⑤雁江区中和镇临空制造配套产业园中和镇人民政府入口左侧;⑥雁江区中和镇临江街与板永路交叉口便民服务中心入口右侧;⑦雁江区中和镇方碧路153号农村商业银行入口右侧。 |
区委第二巡察组 |
区司法局党组 |
2023年3月1日至3月29日 |
联系电话:15282207685; 电子邮箱:zyyjqwxc2@163.com; 信访接待地点:区级机关办公区4号楼315会议室; 意见箱地址:①雁江区正兴街209号雁江区行政服务大厅入口左侧外墙;②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4号楼区社保大厅正大门右侧;③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6号楼区信访接待中心正大门右侧;④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7号楼(禾邦大厦)入口左侧外墙。 |
区委第三巡察组 |
区水务局党组 |
2023年3月1日至4月7日 |
联系电话:15282267300; 电子邮箱:zyyjqwxc3@163.com; 信访接待地点:区级机关办公区7号楼(禾邦大厦)910室; 意见箱地址:①雁江区正兴街209号雁江区行政服务大厅入口左侧外墙;②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4号楼区社保大厅正大门右侧;③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6号楼区信访接待中心正大门右侧;④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7号楼(禾邦大厦)入口左侧外墙。 |
区委第四巡察组 |
区统计局党组 |
2023年3月1日至3月22日 |
联系电话:15282202907; 电子邮箱:zyyjqwxc4@163.com; 信访接待地点:区级机关办公区7号楼(禾邦大厦)913室; 意见箱地址:①雁江区正兴街209号雁江区行政服务大厅入口左侧外墙;②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4号楼区社保大厅正大门右侧;③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6号楼区信访接待中心正大门右侧;④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7号楼(禾邦大厦)入口左侧外墙。 |
区委第四巡察组 |
南津镇党委 |
2023年3月23日至4月28日 |
联系电话:15282202907; 电子邮箱:zyyjqwxc4@163.com; 信访接待地点:雁江区南津镇人民政府4楼纪委书记办公室; 意见箱地址:①雁江区南津镇政府大门口右侧;②雁江区南津镇中心校门口右侧;③雁江区南津镇市场监管所门口右侧;④雁江区南津镇和平路口;⑤雁江区南津镇中心卫生院门口;⑥雁江区南津镇刘家场镇口;⑦雁江区南津镇振书场镇口。 |
区委第四巡察组 |
区信访局党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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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5月4号至5月31日 |
联系电话:15282202907; 电子邮箱:zyyjqwxc4@163.com; 信访接待地点:区级机关办公区7号楼(禾邦大厦)913室; 意见箱地址:①雁江区正兴街209号雁江区行政服务大厅入口左侧外墙;②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4号楼区社保大厅正大门右侧;③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6号楼区信访接待中心正大门右侧;④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7号楼(禾邦大厦)入口左侧外墙。 |
接访时间:工作日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2:30—6:00 电话受理时间:工作日8:30—20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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